岗位职责:
1、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,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2、 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,为客户提供主动、热情、满意、周到的服务。
3、 办理各项业务工作,要做到:积极联系,事前请示、事后汇报。
4、 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,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,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。
5、 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、须办理的手续,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。
6、 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,对公司营销策略、广告、售后服务、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。
7、 填写有关销售表格,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。
8、 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,不索取回扣,馈赠钱物上交公司,遵守国家法律,不构成经济犯罪。
9、 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,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,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,出现问题及时汇报、请示并处理;
10、 积极发展新客户,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,不断开拓业务渠道;
11、 出差时应节俭交通、住宿、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,不得奢侈浪费. 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12、 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,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;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
岗位要求:
1、高中或以上学历,40岁以下;户口不限,粤语、普通话标准;
2、反应敏捷、表达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交际技巧,具有亲和力;
3、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,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;
4、有责任心,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;
5、有团队协作精神,善于挑战
6、有小家电、灯饰公司工作经验优先